噪聲污染
詳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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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標題: | 噪聲污染 | 信件編號:0611074825***** |
內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上億廣場早市違規使用高音喇叭,還有恒自然農貿市場高音喇叭嚴重干擾正常生活 | |
寫信日期:2022-06-11 07:48 |
回復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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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況: | 來信人,您好: 接到縣長信箱后,濮陽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單位針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辦理情況如下: 一、調查情況 經調查,你反映的“濮陽縣上億廣場早市噪音擾民”的問題基本屬實。 二、處理意見及落實情況 經核查,我局執法人員責令上億廣場恒自然農貿市場所屬濮陽百佳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農貿市場及早市噪音擾民現象進行整改,現已整改完畢。 附件:整改情況說明 三、向來信人反饋情況 我局執法人員已向來電人告知處理情況。 辦理單位:濮陽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聯系電話:0393-5355699 2021年6月16日 整改情況說明 為了治理市民廣場早市亂擺亂放等不良經營行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營造市民文明健康生活,提高城市品位,經縣政府同意,將原廣場東路早市遷至恒自然農貿市場北停車場經營。 一、管理要求 1、凡經營者要服從管理規定,自覺遵守經營秩序,按規定時限經營。嚴格做到不妨礙交通、不擾民。 2、乙方應該指定地點擺放,不得隨意增設. 3、早6點前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叫賣。 4、對違規經營者按照規定予以提醒糾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 二、市場秩序維護機制 1、堅持做到便民不擾民,在規定時間內有序經營,決杜絕播放喇叭大聲宣傳促銷擾民。 2、堅持做到不得隨地大小便、車輛停放阻礙通行等現象。 另:為避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統一告知并監督早市攤主自6月14日起早上6點前禁止使用喇叭叫賣,6點后音響分貝不得超過60分貝,對不聽勸告者,一律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 2022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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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日期:2022-06-16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