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耕地建設養豬場
詳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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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標題: | 自家耕地建設養豬場 | 信件編號:***** |
內容: |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想咨詢一下,在自己家田里可以建設養殖豬場嗎?如果可以需要去什么部門辦理手續。國家對養殖豬有扶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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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日期:2015-10-11 13:23 |
回復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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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況: | 徐明明同志,你好: 接到縣長信箱來信后,你提出的想在自己耕地建設養豬場一事,我們已進行了認真調查,辦理情況如下: 一、處理意見 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土資發〔2014〕127號文件及國土資源部、發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商務部聯合下發的國土資規〔2015〕5號文件規定,對于養殖業用地按設施農用地辦理用地手續,但不允許占用基本農田搞養殖,一般耕地及其他土地均可辦理用地手續。其具體需要的材料可到八公橋鎮國土所或縣國土資源局政策法規股聯系咨詢,我們隨時接受您的來訪。 二、落實情況及反饋情況 10月13日,濮陽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與來信人取得聯系,向來信人反饋了調查情況及處理意見,來信人表示認可。 三、辦理單位:濮陽縣國土資源局 聯系人:王麗娟 聯系電話0393-3355278 濮陽縣國土資源局 201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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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日期:2015-10-30 1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