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建立和落實行政執法監督機制的情況說明
2021年以來,我縣把規范行政執法權力作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環節,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確保行政執法行為合法規范。
一是建立行政執法日常監督機制。印發了《濮陽行政執法監督制度》《濮陽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要點》明確了行政執法日常監督的多項內容,從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人員資格、執法責任、執法投訴、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等多個方面進行考核監督,確保行政執法行為程序規范合法。
二是完善行政執法考核評議制度。濮陽縣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了《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抽調 9名同志組建3個檢查組,于2023年2月1日-4月25日,對17家縣直行政執法單位開展了全縣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檢查工作,并形成專題報告。同時將各行政執法單位存在的問題書面反饋,責令其限期整改完畢,全縣執法水平、執法能力取得進一步提升。
三是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邀請縣政協委員、人大代表、法律顧問及相關執法單位業務骨干執法監督員開展專項執法監督培訓,并將10名執法監督員細分成安全生產和勞動監察、交通和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和市場監管、國土規劃和住建四個監督小組,實現對全縣重點執法領域全覆蓋。成立以來,各執法監督員深入全縣10家行政執法單位,開展了包括現場執法監督、執法計劃制定、案卷評查等形式在內的20場執法監督活動,扎實推進濮陽縣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助力法治濮陽建設。
濮陽縣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