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提示函
全縣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為保障“雙節”及亞運會期間食品安全,消除風險隱患,現鄭重提示全市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規范主體資質。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等主體資質,并在生產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二、開展自查自糾。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執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生產條件發生變化或者自查發現問題,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三、加強過程管控。應切實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嚴格查驗供貨者資質,食品原料的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依法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確保生產加工過程持續合規。
四、嚴格規范食品標簽標識標注。禁止虛假標注及篡改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禁止偽造或者冒用廠名、廠址;食品名稱和配料表必須真實準確;禁止生產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加強從業人員管理。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培訓考核;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體檢并持證上崗。
六、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準出廠銷售;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要求,加大監管力度,持續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主體的督導檢查頻次,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全力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