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農業農村局執法檔案管理制度
(發布于:2023-12-06 10:12)
第一條 為確保執法人員規范存放執法卷宗,提高執法人員自我約束、自我防范意識,維護當事人及農業農村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有效減少涉法信訪、投訴,保障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執法監督,結合我局農業農村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規范執法卷宗應當完整,語音、錄像同步攝錄的,由各股室集中管理、規范歸檔,確保視聽資料全面、客觀、合法、有效。
第三條 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執法記錄信息,應當嚴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權限進行管理。
第四條 案件辦理完成后十日內提交卷宗規范存放,在存放之前,應當對卷宗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故障。需要查閱卷宗的應提前一天申請,做好使用登記,并按照當前日期時間做好歸還時間。
第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