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自然資源局 對縣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第149號提案的 答 復
(發布于:2021-09-20 00:00)
王 靜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濮陽縣第二中學北門兩側綠化帶處建設停車場”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按照《濮陽縣控制性詳細規劃(2020-2035年)》要求,該區域為建設綠地,歸屬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管理,若要改變該區域規劃用地性質,需經貴單位向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同意后,方可改變建設用途,用于學校公共停車場建設。
聯系單位及電話:濮陽縣自然資源局 3355019 聯系人:張陽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