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公安局對縣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第2021088號建議的答復
(發布于:2021-09-22 15:33)
尊敬的齊培偉、李繼忠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濮陽縣產業集聚區道路公共安全的建議”議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接到齊培偉、李繼忠代表的建議后,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任秉航立即責成交警大隊對建議事項排查整改,交警大隊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隊長侯秀忠為組長,其他隊委會成員為副組長,責任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的領導小組,到園區內新修道路進行實地勘察。
經實地勘察,工業園區部分新修道路有臨時交通信號燈,我局已將縣轄區未安裝交通信號燈的路口登記,納入電子警察三期安裝計劃,當前正在招標階段。因城區交通信號燈較多,如果采用電子智能信號燈,耗資巨大,針對城區部分信號燈時間設置不合理,我局根據城區內路口人車流量對37處交通信號燈進行了調整。
針對趙堤、李堤、龍堤、西竇堤和東竇堤等村的過村道路設置交通安全標識問題,我局對縣轄區所有無標志標識的路段進行了排查,登記造冊,逐步推進。
針對園區內駕校練車的現象,我局已安排警力,加強該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同時,我局就更換駕校路線相關事宜已向上級公安機關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