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證政策
(發布于:2021-10-15 10:40)
一、《一孩生育證》
夫妻任意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辦理生育登記。
二、《二孩生育證》
夫妻任意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辦理生育登記。
三、《三孩生育證》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記工作的通知》。
辦理對象:合法結婚(含再婚)生育第三個子女的下列夫妻:
1、夫妻雙方或一方為我省戶籍人口,以及夫妻雙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長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證》的非本省戶籍人口,均可在本省辦理生育登記(夫妻雙方再婚且均為非本省戶籍的除外);
2、夫妻雙方或一方為高校在校學生,按《人口計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 關于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計劃生育問題的意見》(國人口發〔2007〕64號)規定應在河南省辦理的;
3、涉外或涉港、澳、臺婚姻中,一方為河南省戶籍的;
4、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現役軍人,按《中國人民解放軍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應在河南省辦理的。夫妻在生育前、后均可進行登記。
受理機構:2021年5月31日之前生育第三個子女的攜帶材料在濮陽縣行政服務大廳進行辦理,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第三個子女自行在《河南省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網上服務大廳》網上登記辦理。
網上辦理:
http://222.143.34.144/jsw/index.html
所需材料:
1、《三孩生育證審批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3、配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配偶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6、申請人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7、非遺傳性病殘兒相關醫學殘疾證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