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2020年“雙替代”電氣價政策通告
(發布于:2020-11-10 16:18)
為有效鞏固“雙替代”實施成效,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2020年度供暖季繼續對“雙替代”用戶實施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一、電價優惠政策
(一)適用于全縣電代煤用戶
供暖季(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實行三重優惠。用戶需到所在鄉(鎮)供電所,申請執行峰谷電價后,在供暖季每天晚8:00至次日早8:00,電價優惠至0.29元/度,每戶最高優惠取暖電量3000度。
1、取消階梯電價。供暖季執行一檔電價,即0.56元/度。
2、實行“打包交易”電價。供暖季每月超出當年10月份用電量視為取暖電量,取暖電量每度降低0.15元,即0.41元/度。
3、實施峰谷電價。用戶自愿申請執行峰谷電價政策。每日晚8點至次日早8點,每度0.29元;白天早8點至晚8點,每度0.44元。
(二)適用于特困群體
以9月—11月平均電量為月基礎電量,對特困群體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超過月基礎電量的新增電量進行電價全額補貼,補貼期內每戶累計最高補貼450度電量,超過部分由居民自行負擔。特困群體由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程序認定。
二、氣價優惠政策
對購置政府補貼的燃氣壁掛爐用戶,供暖季氣量全部執行一檔氣價,即2.41元/立方,取消第二檔階梯氣價。
三、用戶注意事項
1、全縣所有區域為“禁煤區”,嚴禁使用燃煤,故所有戶家中不能有燃煤(含潔凈型煤)、生物質以及有關取暖、廚炊設備。
2、存在私自拆除或變賣“雙替代”設備等不符合清潔取暖政策有關要求的,將不再享受取暖季“電價、氣價”優惠政策,并配合政府收回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