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發布于:2020-08-12 10:25)
局屬各股室、中心、隊、所:
現將《濮陽縣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0年8月10日
濮陽縣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20〕5號)有關要求,切實履行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職責,進一步推進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19〕981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河南省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以下簡稱《標準目錄》)。
一、總體要求
開展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自然資源部、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是以人民為中心,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具體措施。《標準目錄》基于自然資源部《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結合濮陽縣工作實際進行了細化完善,將城鄉規劃領域應公開、可公開事項和內容按照科學性、合理性、操作性的原則目錄化,易于基層行政審批部門對照操作,便于社會公眾查詢監督。各級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推進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中發揮好指導、監督、評估等作用。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所稱城鄉規劃領域,包含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以及同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中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指引主要適用于基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新的國土空間規劃批復后,將不再編制和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對應的城鄉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公開標準指引將按照自然資源部統一部署另行制定。
三、主要內容
《標準目錄》明確了城鄉規劃領域4類一級事項13類二級事項的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公開對象和公開方式、公開層級等,提供了開展城鄉規劃領域政務公開工作的基本框架。各級政府和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結合工作職責和實際情況進一步調整完善本級目錄,明確信息公開的主體,增加公開(內容)要素、公開渠道等。
四、組織實施
我縣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當細化制定本級標準目錄,指導本級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同時按照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要求,進一步明確公開內容的審查、發布、反饋機制,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整合力量,理順機制,明確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回應社會關切,推動發布、解讀、回應的有序銜接。定期抽查,對發現的應公開未公開等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格落實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