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發布于:2020-04-01 15:17)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濮陽縣電網的發展突飛猛進,電網規模不斷擴大,為濮陽縣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用電需求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近年來,隨著電力設施的不斷增多,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施工個、違章建筑、違章樹木等人為破壞電力設施的情況呈上升趨勢,嚴重影響了電力實施的安全,給電網安全運行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供用電雙方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非正常停電造成供用電雙方權益受到損失的事件時有發生。
(二)電力規劃與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相脫節、未能得到很好實施。
(三)破壞電力設施、線下違法作業、線路保護區違法植樹、竊電等各種違法行為嚴重威脅了電力設施的安全穩定運行,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四)電力行政執法主體缺位,大量的涉電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打擊,嚴重制約了電網安全運行和供用電秩序的穩定。
因此,為進一步推進我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建立責任明確、齊抓共管、協同配合、高效有序的工作機制,確保我縣電力安全生產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保障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起草了本規定。
二、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供用電條例》
三、主要內容
(一)高度重視電力設施保護工作
保護電力設施安全是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的基礎和關鍵環節,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
(二)嚴厲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對轄區內發生的危害性大、影響惡劣的盜竊、破壞電力設施重點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偵辦力度,盡快破獲;對已經抓獲、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盡快處理。
(四)加強電力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
電力企業要加大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力度,制訂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強化電力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落實專業巡線崗位責任制,提高專業巡線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