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科技局
(發布于:2023-04-11 16:35)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縣科技發展戰略建議;牽頭擬訂激勵自主創新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實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
2.牽頭擬訂全縣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確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負責《濮陽縣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驅動發展戰略實施。
3.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設,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4.組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5.制定推動全縣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全縣科技發展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促進和推動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牽頭擬訂促進高新技術出口的相關政策、措施。
7.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
8.負責全縣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出全縣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實施全縣科技基礎條件平臺、科技服務平臺和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基本建設;負責科技創業基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
9.負責全縣科技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型科技團隊建設。
10.指導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制定全縣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劃;受縣政府委托,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等出國審核工作。
11.歸口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和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技術市場等工作。
12.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指導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監督指導;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
13.制定全縣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14.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局設4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縣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和綜合協調及制度的制訂和落實;負責文電、調研、信息、督辦查辦、信訪、檔案和保密、接待、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機關后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與人事、黨務、計劃生育工作;研究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具體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專項經費、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預算、決算和編制科技基本建設經費計劃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鞏固創建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成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對縣、鄉鎮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的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工程系列職稱的申報和評審工作。
2.工業科技股
研究擬定全縣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定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及全縣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和科技創新工程;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全縣工業科技進步,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科研機構建設工作;負責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3.農醫科技股
研究擬定全縣科技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措施;組織實施農業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劃;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范;負責省、市級科技示范鄉鎮、農業科技創新試點鄉鎮工作,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科技扶貧等涉及農村的科技工作;負責醫藥衛生方面的科技工作;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綜合示范工作。
4.綜合股(縣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研究起草地方科技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指導管理民營科技工作;管理軟科學研究計劃工作;負責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統計工作;指導、協調技術貿易活動等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進行審核;負責全縣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檔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負責科普工作、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級成果計劃項目的推廣及申報工作。
辦公地址:紅旗路609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5:00-18:30(夏)/14:30-18:00(冬)
負責人:何成存 聯系電話:328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