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政局
(發布于:2023-07-18 16:48)
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擬訂全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做好授予“榮譽縣民”稱號相關工作。
(五)落實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鄉鎮(街道辦事處)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預審上報工作,負責全縣村民委員會(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更名、駐地遷移、范圍調整報批工作,負責跨鄉(鎮)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務工作。
(六)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福利彩票發行機構工作。
(十二)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濮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濮陽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濮陽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濮陽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濮陽縣民政局會同濮陽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濮陽縣行政區劃圖。
辦公地址:紅旗路育民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東
辦公時間:工作日 8:00-12:00,15:00-18:30(夏)/14:30-18:00(冬)
負責人:馬宏軒 聯系電話:32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