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辦理流程
(發布于:2025-03-28 15:31)
一、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辦)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三、發放標準
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每人每月838.5元,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每人每月591.5元,農村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每人每月750元;特困人員護理補貼標準分三檔,即:(1)智力、精神一、二、三級殘疾人,肢體一、二級殘疾人,視力一級殘疾人視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護理標準分散供養補助標準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養補助標準每人每月800元;(2)智力、精神四級殘疾人,肢體三、四級殘疾人,視力二級殘疾人視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護理標準分散供養補助標準每人每月300元,集中供養補助標準每人每月400元;(3)其他特困人員視為全自理人員,護理補助標準分散供養每人每月90元,集中供養補助標準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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