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辦理流程
(發布于:2025-03-28 15:31)
一、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辦)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有序推進在居住地申辦最低生活保障。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三、發放標準
城市低保分兩類:A類每人每月450元,B類每人每月322.5元;農村低保分兩類:A類每人每月355元,B類每人每月2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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