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濮陽縣行政執法監督投訴舉報方式的公告
(發布于:2025-02-24 09:49)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4〕14號)和《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國辦發〔2023〕27號)文件精神,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辦〔2023〕68號)和《濮陽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濮陽縣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切實加強2025年度全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現向社會公布濮陽縣行政執法監督投訴舉報方式,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一、投訴舉報方式
投訴舉報電話:0393—3212148
投訴舉報郵箱:pyxsfjxzzfg@163.com。
投訴舉報信箱設置地點:濮陽縣司法局五樓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工作時間內進行投訴舉報。
二、投訴舉報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我縣各級行政執法單位有下列行為的,可在工作日內進行投訴舉報:
(一)無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
(二)無行政執法證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
(三)在開展執法活動時,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不表明身份的;
(四)沒有法定依據實施執法行為的;
(五)違反法定程序,對案件事實認定不清、處理結果顯失公平等違法或者不當的;
(六)不履行法定職責,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的;
(七)過度執法、粗暴執法、趨利性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的;
(八)違法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檢查或超出管轄區域執法的;
(九)行政執法人員存在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十)存在野蠻執法、重復執法、多頭執法、酒后執法、推諉拖延、態度惡劣,侮辱、謾罵、毆打監督對象,威脅、恐嚇舉報投訴人等不文明行為的;
(十一)在涉企執法中濫用行政強制自由裁量權,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增加企業負擔等問題的;
(十二)行政執法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可以投訴舉報的其他行為。
三、不予受理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沒有明確的投訴對象或者投訴請求的;
(二)投訴事項不屬于行政執法范圍的;
(三)已被紀檢監察、信訪或其他機關受理的;
(四)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不服的;
(五)應當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六)在行政復議申請期限或者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內的;
(七)對行政復議、民商事仲裁、訴訟結果不服的;
(八)其他不屬于行政執法投訴受理范圍的。
四、投訴舉報須知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舉報人應留下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便于進一步溝通聯系及反饋處理結果。對于實名舉報事項,我們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舉報人信息絕對保密。
特此公告
濮陽縣司法局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