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級政府部署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的情況說明
(發布于:2023-12-20 16:42)
2021年以來,濮陽縣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堅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縱深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一、制度建設情況
根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的意見》和中辦、國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有關要求,2021年7月22日,中共濮陽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印發《濮陽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實施方案》(濮治縣〔2021〕2號),并印發 《濮陽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任務分解清單》,明確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鄉(鎮、辦)政府主要負責人等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任務,并把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和政績考核指標體系。2023年1月31日,中共濮陽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濮陽縣開展現場述法工作實施方案》(濮治縣辦〔2023〕1號),要求各鄉(鎮、辦)黨委、政府,縣直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參照《職責規定》《述法意見》《實施辦法》和本述法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進行現場述法。
二、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別印發全縣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連續三年在工作安排中明確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內容,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和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切實提升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通過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斷深化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的總要求,推動述法與年終述職考核深度融合,同步部署推進。2021年以來,全縣22個鄉(鎮、辦)、29個縣直部門每年參與書面述法。2023年3月30日,城關鎮、五星鄉、縣審計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同志圍繞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等方面進行現場述法。通過現場述法,黨政主要負責人立足自身職責,堅持實事求是,既報告了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取得的成效、創新經驗和亮點工作,又報告了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以及下一步具體改進措施。
三、工作成效
縣委主要領導在年度述職報告中對“帶頭完善制度、依法辦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進依法治縣”“推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等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進行 了報告;縣政府主要領導在年度述職報告中對“扎實推進法治建設”進行了專門報告,并明確報告了“扛牢縣政府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召開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堅持縣政府黨組會議和常務會議集體學法制度,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和政府班子成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以上率下帶動政府系統公職人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具體落實舉措。
2021年以來,濮陽縣堅持書面述法與現場述法相結合的方式,推動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了“關鍵少數”在法治建設中的關鍵作用,助推法治濮陽縣(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中共濮陽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