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解讀
(發布于:2022-06-18 10:00)
2022年6月15日,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濮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現就《預案》作如下解讀:
一、編制背景
原《濮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印發于2015年12月,已不適應新形勢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一是黨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黨的十九大部署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省、市、縣堅持把加強應急管理作為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予以深入推進。二是我縣應急體制機制進行了再造重塑,有關部門職能有新的調整。三是《濮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印發實施后,原《濮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不能適應總體預案在風險防控、事件分級和響應分級、統一指揮等方面的新要求。
二、起草過程
縣應急管理局組成工作專班,已于2021年3月份開始起草,5月份對全縣各鄉鎮(辦)及縣直相關單位進行了第一次征求意見,8月份組織專家組對《預案》進行了論證,11月份進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見。通過法制審核,并報請縣政府審核通過后,最終形成了《預案》。
三、主要內容
《預案》分為八個部分:
一是總則部分,明確編制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對應急工作原則和事故分級進行說明;
二是組織指揮體系部分,對縣級組織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機構等進行規范;
三是預防預警機制部分,包括風險管控、預警、事故信息報告等;
四是包括事故單位應急處置、分層響應與響應分級、特別重大和重大事故響應、信息發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事故響應等;
五是后期處置部分,包括善后、保險和應急處置評估。
六是保障措施部分,明確信息、隊伍、物資、資金、避難場所、技術、治安和交通運輸、醫療和社會動員等各項保障;
七是預案管理部分,包括預案編制修訂、宣傳、培訓、應急演練、預案實施等;
八是表彰與責任追究部分,提出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對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職責的單位及個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表彰和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