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縣工程改革辦〔2021〕10號 關于取消辦理施工許可階段建筑工程 排水許可的通知
(發布于:2021-12-05 09:00)
各建設單位: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辦理建筑許可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辦〔2021〕5號)文件精神,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不斷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能,進一步精簡辦理建筑許可環節,壓縮辦理時限。由于社會投資一般住宅項目和社會投資一般工業項目,在建筑施工階段不產生大量污水,不會對環境產生污染。經研究決定,在施工許可階段取消辦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及臨時排水許可證。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