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編制實施方案
(發布于:2020-08-12 09:12)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根據省、市自然資源部門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調研指導河南的重要講話精神,以人民為中心,從實際出發,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保護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延續歷史文脈。注重統籌協調、兼顧開發與保護,發揮好總體規劃的戰略引領和剛性控制作用,全面提高國土空間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建立高效有序的空間利用秩序。
二、總體目標
系統提出全縣國土空間開發、利用、保護和整治的戰略目標,合理配置自然資源。根據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城鎮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以國土空間規劃統領產業發展、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保護修復,形成布局合理、集約高效、支撐得力、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藍圖,促進全縣科學發展、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
三、基本原則
規劃基期年為2019年,規劃期限為15年,近期至2025年,遠景展望至2050年。
(一)底線約束、綠色發展
堅持保護優先、集約節約,優先劃定不能進行開發建設的空間范圍,嚴格落實上級規劃的管控性要求和約束性指標,嚴守生態安全、國土安全、糧食安全和歷史文化保護線。
(二)同步推進、統籌協同
規劃編制同步推進,上下聯動;堅持城鄉協同,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合理配置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實現高質量發展與高品質生活有機結合。
(三)多規合一、全域管控
將各類空間性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實現城鄉空間規劃全域覆蓋、全要素管控。將各專項規劃集中到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上,形成全域“一張圖”。
(四)多方參與、科學決策
建立“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工作組織方式。完善公眾參與制度,提高公眾和社會各界參與程度。建立專家咨詢機制,參考各領域專家的意見,提高規劃科學決策水平。根據自然條件、人文特色、發展特征和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規劃編制工作。
四、具體工作任務
根據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編制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任務要求及《河南省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導則》,結合濮陽縣實際,主要有五大任務:
(一)開展雙評價
依據主體功能區戰略和要求,全面分析區域資源環境本底,梳理資源環境要素特點及存在突出問題,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簡稱“雙評價”),明確城市資源環境承載上限和不同區域發展條件,為優化區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提供支撐。
(二)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
對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等空間性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分析規劃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建議。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合理制定規劃的目標指標體系和發展需求。
(三)開展重點問題專題研究
根據規劃編制需要,對涉及城市定位、發展目標、人口與城鎮化、生態修復、歷史文化保護、基礎設施、城鎮開發邊界等重大問題或突出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四)編制縣域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基于現行規劃評估、“雙評價”及專題研究成果,落實省、市上位規劃確定的主體功能和自然資源利用控制指標,統籌劃定“三區三線”,編制縣域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五)建立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庫
按照國家、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求,建立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庫,形成全域“一張圖”,并納入縣政府政務信息平臺。
五、工作要求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87號)和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對工作推進的時間要求、技術支撐、經費保障和機制完善等方面明確要求如下:
(一)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前期啟動。2020年4月上旬制定印發《濮陽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成立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完成人員部署和工作安排,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工作任務和職責分工;2020年5月上旬前完成編制服務采購,啟動規劃實施評估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雙評價”、縣域發展戰略等專題研究工作,進行現場調研、收集基礎數據。
2.第二階段:方案編制。2020年8月底前,在規劃實施評估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的基礎上,完成“雙評價”、縣域發展戰略等核心專題研究方案,并形成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思路和草案。
3.第三階段:成果匯總。2020年9月底前,完成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匯總,基本達到上報審批要求。適時啟動基礎數據庫和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平臺建設。
4.第四階段:上報審批。2020年11月底前將修改完善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文件上報審批,并做好規劃編制工作經驗總結。
(二)經費保障
1.經費來源:在2020年一般預算中列支,由縣財政局予以保障。
2.委托方式:原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公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公開方式確定編制單位。
(三)組織領導
根據自然資源部指導意見,縣人民政府為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的責任主體,組建編制專班,確保編制工作順利開展。
1.成立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擔任組長,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各鄉鎮鄉鎮長、辦事處主任擔任成員。
2.組建工作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組長,縣自然資源局局長擔任專職副組長,相關單位分管副職、相關鄉鎮(辦)分管副職擔任成員。
3.建立工作例會制度。由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召開月例會,工作小組成員參加。由工作小組組長負責召開周例會或雙周例會,提交需領導小組研究的重大問題以及其他重要事項。
4.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提高規劃編制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廣泛開展調研和專題研究,發揮各級、各方面積極性,為形成共謀、共建、共治、共享的縣域國土空間治理模式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
5.建立專家咨詢機制。組建規劃咨詢專家庫,在編制過程中定期對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題的階段成果進行咨詢,開展專題培訓,參與方案審查、論證等工作。